什么是城投债?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1994】第21号)第28条规定:“除法律和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地方政府不得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因此,地方政府只能以间接方式发债。
所谓城投债,是城投公司发行在沪深证券交易所或者银行间市场挂牌的、资金用于地方基础设施建设的有价债券(固定票面利率),是为城投公司发行的各类债券工具的统称,包括公司债、企业债、中期票据(MTN)、短期融资券(CP)、超短期融资券(SCP)、非公开定向融资工具(PPN)等。
城投公司,被定义为“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是地方政府部门直接控股的功能类国有企业,以公益性或半公益性业务为主,并承担融资职能。地方政府部门是城投公司的大股东及最终受益人,在地方建设领域,城投是政府的优选合作方。
城投债由于发行主体是地方投融资平台,其主业多为地方基础设施建设或公益性项目。所以,从承销商到投资者,参与债券发行环节的人,都将其视为是当地政府发债。
1、从发行主体讲,城投债的直接发行主体是城投公司,而不是地方政府;
2、从股权结构讲,其股东是各级地方政府的国资委、管委会、交通局、建设局等,实际控制人是各级人民政府;
3、从业务角度讲,其业务主要包括土地一级开发、基础设施建设、棚改和保障房建设、城市公共事业(供水、供热、公交等)运营等,业务对象主要是各级地方政府;
4、从盈利角度讲,其自身没有独立的盈利能力和现金流创造能力,其盈利和现金流主要是依赖于各级地方政府。
个人投资者直接认购城投债,难度有些大,绝大部分城投债只能由机构投资者购买,例如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保险公司、信托公司、商业银行等,个人投资者无法直接购买。
个人投资者只能认购及交易公开发行的 AAA 及以上评级的公司债和企业债,并且对合格投资者的要求非常高。那个人投资者如何参与其中呢?可以通过投资私募证券基金、信托、定融、资管计划参与到城投债的投资当中。
下面具体介绍这几种购债方式。
私募基金受证监会监管,指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的基金。私募证券基金是投资股票、债券等二级市场的私募基金。
私募证券基金的起投门槛在100万元以上,投资人认购私募基金,私募基金认购城投债。投资者购买此类私募基金产品,相当于间接购买了城投债券。
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特定目的,进行管理和处分的行为。
信托大部分是100万起投,也有极少数30-50万起投的产品。不同的项目和产品要求不一样。信托产品投资期限一般为1-3年,常见的是1年期和2年期。
此类信托产品募集来的资金并不像传统非标产品那样,直接给到融资方,而是购买融资方发行的城投债券。投资者购买此类信托产品,相当于间接购买了城投债券。
定融是“定向融资计划”的简称,指依法成立的企事业单位法人、合伙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通过金交所平台以非公开且非公众发行方式向特定投资者进行的特定融资,并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融资产品。总体而言,定融是经地方金融办公室审核批准的债权融资工具,投资者通过金交所平台以出资购买份额的方式获得未来收益。
定融产品一般是10万或30万起投,期限比较灵活,6个月、1年、2年。
此类定融产品募集来的资金是直接给到融资方,与城投公司或融资方直接形成债务债权关系。
资管计划是指经证监会批准的公募基金管理公司、证券投资公司或者期货公司,以资产管理人的形式,筹集符合监管机构规定的特定客户的资金,或者接受其交付的资金委托,利用客户的资产进行投资的金融服务创新的产品。
资管计划分单一资管计划和集合资管计划,资产管理人对客户分别是一对一和一对多的管理方式。集合资管计划一般是30万起,期限也比较灵活,有些会设定固定的开放期,例如1个月、3个月、6个月、1年、2年,供投资者申购和赎回。
期货公司、券商、基金子公司等金融机构也会发行起投额30万的理财产品,投向公开市场发行的城投债,单一城投债券占比不得超过资管计划总规模的20%,一般最少持有3只以上债券,起到分散风险的作用。投资者购买这类资管产品,也相当于间接购买了城投债。
城投债最重要的优势之一,是它背后拥有地方信用的保障。一旦城投债发生违约,不仅会影响当地政府的信用,后期融资会面临非常困难的局面,同时还会影响同一区域其它城投公司的融资渠道和融资成本,更严重一点可能会引发区域性的债务问题,违约成本非常高。因此,一旦出现风险,政府普遍都会出面帮忙协调解决,以维持良好的政府信用。
城投债属于标准化资产,信息披露充分,是一个不错的投资机会,但投资者在挑选城投债相关产品时,一定要确认清楚资金投向哪个区域的城投公司,以及发行主体的资质情况等重要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