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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上海股权投资行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若干措施》分为九个部分,包括优化股权投资机构设立服务和行业管理、引导投早投小投科技、支持企业风险投资发展、培育长期资本/耐心资本、畅通股权投资退出渠道、落实财税优惠政策、推动行业联动创新发展、高质量建设股权投资集聚区、加强行业社会组织建设等方面。
在优化股权投资机构设立服务和行业管理方面,《若干措施》提出,开展契约型私募基金登记试点。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契约型私募基金投资企业的市场主体登记试点,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契约型股权投资基金财产进行投资的,在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名义开立账户、列入所投资企业股东名册或者持有其他股权投资基金财产时,注明该契约型股权投资基金名称。
在畅通股权投资退出渠道方面,《若干措施》提出,试点开展股权投资基金实物分配股票。将股权投资基金持有的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通过非交易过户方式向基金投资者进行分配,有序扩大试点覆盖范围。
在培育长期资本和耐心资本方面,《若干措施》提出,首先,提升保险资金投资积极性。依托上海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建设,引导保险资金加强机制创新、产品创新,采取逐步扩大投资比例等方式与本市优质股权投资机构合作,加大对本市重点产业和硬科技领域投资力度。研究提高保险资金所投创业投资基金对单一创业企业的出资比例上限。其次,支持银行理财资金灵活运用,推动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按照商业自愿原则在上海设立专业子公司,建立与银行理财资金对接渠道,投资临港新片区和长三角未上市企业和股权投资基金。最后,发挥企业年金和养老金支持作用。根据国家相关部署安排,支持企业年金、养老金等长期资金按照商业化原则投资股权投资基金。
在推动行业联动创新发展方面,《若干措施》提出,支持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上市。依托实施全面注册制及境外上市备案新规,支持符合条件的在沪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通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购重组等方式在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挂牌。同时,支持股权投资机构发债。支持合格股权投资机构发行5-10年中长期创新创业公司债券。推动科创票据等债务融资工具创新,为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募资提供支持,拓展中长期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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